2025年1月17日,执法人员接到反馈信息,反映在节前检查中发现XX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作业。
该工程施工单位为泰州市XX有限公司,涉案的特种作业人员为挖掘机司机。挖掘机司机属于《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应持证上岗。现场挖掘机司机缪X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未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即从事挖掘工作。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整改,当事人更换了相关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