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近日,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第7次会议召开,会上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听取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汇报。海陵区委书记刘剑波主持会议并讲话。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color=rgba(0, 0, 0, 0.9)]会议强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责任边界,健全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当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污染治理深度有待加强,各成员单位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color=rgba(0, 0, 0, 0.9)]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密切协作,同向发力,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生态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针对重点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强化效能监督,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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