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17时,姜堰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路段执勤时,平台预警提示一辆车牌号为苏M9H***的小型轿车驾驶员驾驶证异常。17时02分,执勤民警在振兴路与古田路路口东侧成功将该车拦截。
民警在对驾驶员汪某驾驶证进行核实时,汪某神色紧张,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坐在副驾驶的年轻女子正是预警提示驾驶证超分的车主李某。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汪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民警依法扣留了汪某驾驶的车辆并开具强制措施。深入调查后发现,汪某在今年6月,因为无证酒后驾驶刚被处罚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汪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其女友李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