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 蜀黍是认真的! 但尽管如此 还是有人不听劝! 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
5月22日至24日,泰州交警共查处酒驾68起,醉驾7起,其他违法行为15503起。
你以为蜀黍只查酒驾吗? 只要有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必查! 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宣堡服务区对“两客一危一货”及“七座以上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登记时,发现苏EJ9***大型普通客车有非法营运的嫌疑。
民警不动声色,借“检查人员是否系安全带”及“人员信息登记”为名,避开车辆驾驶员询问车上乘客的相关情况,初步证实这是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经查,车辆驾驶员张某驾驶该大型普通客车(核载17人、实载15人)从淮安涟水一路顺带15名乘客去苏州,每位乘客收费100元。随后,车上乘客由交通组织处理转运。
目前,涉案车辆及驾驶员已移交泰兴交通稽查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5月22日凌晨三点左右,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京沪高速泰兴东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车牌为黑BY0***的超限物品运输车涉嫌超载,民警见疑不放,立即要求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经核查,民警发现该超限运输车真实号牌为苏BN3***,由浙江交通运输部门核发该车超限运输许可证,可以运输货物重量为72.7吨的超限物品“冷凝器”,车货总重不超过99吨,通行区间为浙江至黑龙江省,时限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30日往返多次。
因该车此次实际装载的是从靖江运输的“对流段模块”,重量为97吨,与通行证的核定重量不符,车辆驾驶员便想出“高招”,套用核定载质量更大的黑BY0***车辆行驶证、号牌,以为凌晨出发便可以逃避超限执法和各收费站的超限运输限制。
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扣留,驾驶员涉嫌超载、套牌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安全交通,不可懈怠! 前车之鉴,必须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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