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姜堰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民警从事故现场回中队,途径大伦镇一乡道时,对向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因路窄,民警将警车靠边,并示意对方先行,但对方却想倒车躲避。民警一查发现驾驶员宋某酒驾。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宋某当天去离家500米远的地方吃饭居然开着汽车。民警走访中了解到,原来宋某刚买辆新车还摇到了含66吉祥号,这几天他去哪都开着车显摆。 当天晚上9点,交警民警处理完事故回中队,途径大伦镇太平村五组东野桥北时,看到相对方向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因为乡村路窄,民警赶紧将警车靠边,并示意对方先行。可是让民警觉得奇怪的是,这辆轿车却显得特别“磨叽”,甚至想倒车躲避。“有问题!”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的一瞬间,驾驶员通红的眼睛和满嘴的酒气告诉民警,这名驾驶员果然有事。民警立马控制住驾驶员宋某,并使用酒精检测仪对此人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6.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现年43岁的宋某,家就住在现场北边200米。据他交代,当晚7点在现场南侧500米处一朋友家吃饭喝酒,到了9点时,心想离家也就几百米远,夜深人静又是乡间小路,一算计后便驾驶小汽车上路,没想到偏偏遇到了交警。离家500米地方吃饭为什么要开车呢?民警有点想不通,一旁有个邻居道出了原委:“他刚买的新车,又摇到了一个吉祥号,这些天恨不得上厕所都开车!”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依法抽取宋某血液送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喝了酒,要么步行、要么请人代驾要么打车回家,绝对不能逞强或心存侥幸自行驾车,以免以身犯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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