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42|回复: 0

金额高达百万!靖江两男子为卖出滞销商品,竟……

[复制链接]

3360

主题

3360

帖子

4130

积分

发表于 江苏泰州

Rank: 8Rank: 8

积分
4130



交易必须本着自愿、公平、

公正与诚信的原则

强买强卖的交易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

否则的话,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日前,

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起诉书,

靖江两男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

被移送审查起诉。


起诉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靖检刑诉〔2021〕82号

被告人李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2821969********,汉族,初中文化,靖江市**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住靖江市**路**号。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0年12月1日经靖江市公安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同月30日经本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同日由靖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2821987********,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靖江市**镇**村**埭**号。被告人刘某某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7年11月22日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6月22日刑满释放;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7年4月26日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2017年9月20日刑满释放。被告人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0年12月1日经靖江市公安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同月30日经本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同日由靖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靖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朱某甲、被害单位江苏**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和被害人、被害单位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为出售滞销的电梯配套件,结伙以网络举报江苏**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偷税漏税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甲包养情人等相威胁,强迫朱某甲签订协议,以总价人民币94.6万元收购二人存放于天津仓库的全部货物。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多次向朱某甲索要上述价款,先后向江苏**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出具借据8份,得款共计人民币94.545626万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某得款人民币83.545626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得款人民币11万元
2020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因资金短缺,以向税务机关举报江苏**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偷税漏税相威胁,强迫朱某甲在结清欠款人民币18万余元的基础上,另行借款和收购被告人李某某的库存减震垫,索要款项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得款人民币20万元,后被告人刘某某参与向朱某甲索要余款,因朱某甲报警而未得逞
......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结伙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借款,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部分犯罪已经着手实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未遂,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05748lsq4m9a1q0j0qzxq.gif


在这一起案例中,

李某某和刘某某为将滞销货品售出,

一次又一次以举报目标公司偷税漏税

以及公司负责人生活作风有问题相威胁

逼迫受害人收购货品,最终人财两空。


小编认为,

这一案例可以作为反面教育材料,

警示其他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

不要再步其后尘,

否则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当严格自律,

守住底线,不越"雷池”一步!


105748kd7ph6smn28y088p.jpeg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

是典型的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

自愿公平是交易的基本准则,

任何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

强迫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

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小编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

如遇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105749p64865gkzk66n1gc.jpeg
105749jwvvaivaikcijwia.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