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10点多,姜堰巡特警警务站接110指令,姜堰城区正大路“一商铺”门前有人闹事。姜堰巡特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邓生祥带领队员叶爱勤班组赶到现场,平息事态。经了解,43岁的朱某与41岁的妻子闹离婚发生纠纷。
据朱妻介绍,朱某是从泰兴酒后开车来姜堰,与她争吵缠事。朱某借着酒劲,踢坏商铺的玻璃。
根据朱妻的叙述,民警当场控制了朱某。经呼气检测,朱某体内酒精含量70.1mg/100mL。朱某涉嫌酒驾已移交警部门。
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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