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考中考期间 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
2021年高考、中考在即,为保障迎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14∶00和19∶00—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二、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焚烧秸秆。 四、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市区各地、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处,确保2021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高、中考期间,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现场执法巡查力度,对不遵守作业时间、区域限制,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届时市民可以拨打12345、12369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