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6时许,姜堰交警大队白米中队接到报警,在229省道与304县道交叉路口,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现代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轿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勘察时看到,小轿车车头引擎部分被撞得严重变形,车内安全气囊弹出,几乎报废。
据了解,重型半挂牵引车沿229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由西向东正常通行的黑色小轿车发生碰撞。
当时路口为红灯,心存侥幸的刘某(化名)考虑到路口没有违法抓拍探头,为了少挂挡节省动力,便大胆闯红灯。就在他通过路口时,才发现轿车由西向东过绿灯,刘某考虑到刹车会导致后面装载的货物前冲,只能向右打方向试图避开,但还是与轿车发生了碰撞。
目前,警方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痕迹检验鉴定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信号通行,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警方说法
今年以来,关于闯红灯闯出来的祸已发生多起,也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交警部门表示,闯红灯的案例中,有一部分是误认为自己能够及时通过,有的则是仗着路口无抓拍摄像头等因素故意闯的,而无论是哪种情况,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必然不会减速,甚至还会加速,一旦发生突发状况,极为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所有交通参与者应主动自觉遵守交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