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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姜堰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查获了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当晚,顾高中队民警在姜堰兴姜路紫石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金杯面包车行驶缓慢,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将该车停在安全区域,在上前检查证件后,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继续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座位以及后备箱码放着满满一车烟花爆竹。
经初步调查,泰兴驾驶员蒋某(化名)涉嫌实施无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车辆暂扣,并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姜堰交警提示: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化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堪比运输“定时炸弹”,一旦遇到明火、高温,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涉及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安全的各个环节所需的资质证明都需要提交,审核批准后才能从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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