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征启告〔2021〕第00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兴化市陈堡镇蔡堡村;戴南镇冯田村、刁良村、顾北村、徐唐村、纪荀村、顾冯村、茅山村、姜太村、丁吉村、徐顾村、石万村、孙堡村、顾庄村和孙王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0.9088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用途
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兴化帅垛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建设。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属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戴南分局和陈堡自然资源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期10个工作日。
附图:勘测定界图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