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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核心是开发商(物业)把持着地下人防车位用以出售,每个车位6-8万元不等,且不出租。另外一边是地面车位严重不足,绿化带、消防通道、便道等到处挤满了汽车,稍晚回家就得将车子停到外面金港路上;另外一边是地下人防车位空着,开发商高价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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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13日)在泰州12345·政风热线节目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人防办副主任王一平答复: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小区开发的工程必须对外开放,也就是说对老百姓开放。针对这一条例,我们正抓紧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在我市本级,主要通过一些改造措施,加固了工程的结构、提升了工程的质量,确保能够开放使用。我们将督促高港办事处的同志或者高港住建局跟踪这个项目,尽早开放,加快速度满足百姓停车的需要。
根据上面视频内容,小编不禁有疑问,既然小区人防工程必须对老百姓开放,为何开发商却能出售人防工程车位,此举有无法律依据(如上图)?恳请相关部门能够跟进这一事件,满足小区车主停车的需要,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