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总体安排,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组将于9月22日起,对安丰派出所等14家基层政法单位开展为期40天左右时间的政治督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察对象 安丰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南沧派出所、牌派出所、戴南派出所、戴窑派出所、周庄派出所;安丰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戴南司法所、戴窑司法所、周庄司法所;安丰法庭、戴南法庭。 二、督察内容 突出政治建设这一主题,围绕在提升政治站位方面、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方面、在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在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内容,从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四个方面全面了解掌握被督察单位按照“四化”方向和“五个过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情况。 具体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情况;落实中央、省、泰州和市委以及上级机关决策部署情况;重大事请示报告情况;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等。 三、督察方式 1.听取被督察单位的专题汇报。 2.与被督察单位干警和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围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察。 4受理反映被督察单位问题的来信举报。 5.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6.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7.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四、联系方式 举报邮箱:xhzfwzzc@163. com 。 督察期间,对被督察单位的意见建议,可直接向督察组反映。
中共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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