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在社会劳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税务、建筑、统计等领域的诚信单位和个人,重点曝光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重大、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更好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作用,营造公共信用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构建“诚信海陵”。现将2021年度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候选名单中的1633个守信法人、15个守信自然人、97个失信法人以及478个失信自然人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海陵区信用办监督电话:0523-86229073。
电子邮箱:tzhlxyb@126.com。
附件:海陵区2021年度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候选名单(扫下面二维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