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1〕115号】 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和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4〕14号)、《市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部分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7〕6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2〕 4号)同时废止。
附件: 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 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