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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 《关于印发<泰州市全面推广应用 “场所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场所码”作用,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 、《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指南》(2021年9月版) 、《关于进一步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通知》(泰肺炎防控办[2022] 1号) 等文件精神,现就泰州市全面推广应用“场所码”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2月26日至3月25日,六大板块33类重点场所基本实现“场所码”申领张贴全覆盖。 3月26日以后,全市部署“场所码”超过10万个,累计应用人数超过100万人。
码头口岸,铁路客运(出口另设专用码) , 道路客运(出口另设专用码) ,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回国人员转运车。 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游船(观光船),旅游景点、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和上网服务场所、开放或半开放式演出场所、会展中心、公园。 宾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餐厅 ( 馆) 、健身运动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所、奶茶店、咖啡馆、酒吧和茶座、理发店、写字楼、办公场所。 除以上33类重点场所之外的封闭式小区、学校、工厂、企业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
“场所码”二维码统一由属地社区登录泰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在“祥泰码管理”模块的“场所信息”界面新增并生成。生成的二维码附注场所规范名称、制码单位(社区) 、挂钩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 后,即可用于各类场所张贴应用。社区可根据需要在“场所码”下方增加防疫提示和相关防控政策。 营运车辆“场所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车辆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就近向社区申领“场所码”。 “场所码”应选择进出口显著位置进行张贴,人员流动较大或有多个出入口的场所,可多点位张贴同一“场所码”,保证查验通行效率。 场所挂钩责任人要指导场所科学设置扫码通道,安排至少1名场所防疫工作人员负责入口引导和核验,避免出现人员扎堆、秩序混乱等情形。
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应通过微信扫描“场所码”(或通过接入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的闸机、一体机识别"祥泰码") ,由场所防疫工作人员(或闸机、一体机) 核验“祥泰码”, 确认“祥泰码”为绿色标识方可通行,确保逢进必核。“祥泰码”标识为黄色、蓝色、红色的人员,禁止通行。首次扫码须进行“祥泰码”注册和实名认证。出口通行管理参照入口进行。 苏康码为红色、处于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人员,“祥泰码”自动变为红码;苏康码为黄色或未更新、处于健康监测(严格健康监测、健康监测) 期间人员,“祥泰码”自动变为黄码;逾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重点从业人员,“祥泰码”自动变为蓝码。“祥泰码”红码、黄码、蓝码赋码条件消除后,自动解除并转为绿码。 “祥泰码”标识有误或存在疑义的当事人,可向所在社区报告,由社区核实后上报市(区) 卫健部门。市(区) 卫健部门接报后,应依据上述赋码解码规则在6小时内完成判断和修正,修正结果依申请反馈当事人。 场所防疫工作人员核验发现“祥泰码”黄码(已更新苏康码)、红码人员时,要向制码单位(社区) 报告,由制码单位(社区) 挂钩责任人联系属地社区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祥泰码”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引导至黄码医院或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孩童或其他人员,应进行人工登记(登记信息、测量体温),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场所。 各市 ( 区) 指挥部办公室依托泰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对“场所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线上线下监测,统筹协调大数据管理、卫健、公安等部门以及系统开发团队做好数据治理、赋码解码、社区管控、系统运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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