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刚刚,泰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补充通知》。
文件涉及到加快房源库建立、房票跨区使用、跨区使用房票奖励标准等多项内容,影响重大。①加快房源库建立: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准入、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原则,筛选房源入库。②推行房票跨区使用:即房票持有人可在市区范围内跨区使用房票。③跨区使用房票奖励:对跨区使用房票的奖励幅度不得超过房票使用金额的10%。④房票有效期:房票自领取之日起,使用期限一般应明确在6个月内,最多不超过12个月。⑤依托“安得广厦”房产超市,为选择房票安置的群众提供房产展销、洽谈签约、交易办证、房票结算等配套服务,全面提高群众选房购房体验。·根据此前发布的《海陵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房票只可在海陵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于今年8月末统计了房票安置第一批房源库。
本次补充通知已经明确房票持有人可在市区范围内跨区使用房票。也就是说,海陵的拆迁户拿了房票未来将不局限于只能在海陵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
举个例子,花园庄小强家拆迁,拿了60万的房票。按照原本的政策他只能在海陵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能去心心念念的周山河置业,小强原本还感觉有些“美中不足”。但根据最新发布的房票安置补充通知,房票将可以跨区使用,小强决定趁着这波机会把新家安在高新区。而他去高新区购房也可以享受房票购房奖励,根据通知跨区使用房票的奖励幅度不得超过房票使用金额的10%,具体奖励标准等待后期公布。
对于拆迁户而言,推行房票跨区使用,其实还带来了一个“隐藏福利”。想必大家都知道,海陵区的每张房票是允许实名转让一次的。现在放开政策,让房票跨区使用,对于一些想把自己手上房票出手的人来说,无疑又增加了“筹码”。
政策开放后,海陵区拆迁户手头的房票将可以在市区范围内通用,选择范围更广了的同时,受众当然也更多了。
给大家举个例子。花园庄小马家拆迁,本来都准备直接拿安置费算了。但家里正好一个准备在高新区买新房的亲戚找到了小马,表示现在房票可以跨区使用了,家里小孩正好想去高新区买个新房做婚房,自己愿意多出点钱,希望小马可以选择拿房票然后直接转让给他。都是家里人,还能“共赢”,小马当然是同意了。 (注:以上案例故事仅供参考) 写在最后: 对于房票将可在市区通用,大家都有什么看法?或者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呢?欢迎来留言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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