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以下三类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第一类是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区城镇户籍3年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一二级伤残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10%收取;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含)的低收入无房家庭、三四级伤残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40%收取;人均月收入处于2500(不含)—4000(含)元间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第二类是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时须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持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从毕业的次月起算未满5年;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第三类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须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未享受过城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为让公租房惠及更多人群,2024年住房保障进行了“提标扩面”。去年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申请标准为2350元、3750元,今年提高至2500元、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