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如意向承租方报价高于挂牌价格,则以意向承租方报价为中标价);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通过线下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该房屋的所有状况,一旦报名,视为对房屋的权属、面积、设施、水、电、相邻关系、环保、消防、经营环境等情况均无异议,并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租方对于现有的环境及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租方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招租方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废标,招租方有权重新招租,投标人缴纳的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