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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四院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 试验机构(GCP)备案现场检查 近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平台显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内科-消化内科专业、内科-肾病学专业,综合评定意见为符合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这标志着泰州四院已具备开展II-IV期药物临床试验的资质。 泰州四院自启动GCP筹建工作以来,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指导下,在医院党政班子坚强领导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机构场地选址、硬件设施购置、体系文件制订、组织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顺利推进筑牢了坚实根基。 此次泰州四院成功备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是临床试验研究的新起点,对四院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感谢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支持,感谢上级医院专家真诚关心。同时,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临床科研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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