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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报名!海陵区住建局选调5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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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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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公开选调全额事业人员5名,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市(含所辖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7.在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合同、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海陵区住建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8:30—2025年3月13日17:30。  

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需添加电子证件照,以图片形式插入),报名表请到“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左右),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请报名人员将《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和电子证件照一起以附件形式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hpaihr@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住建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邮件名称或主题为:报名人员姓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结束后,海陵区住建局将委托第三方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间截止后,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计划数3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面试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8名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领取体检通知书前需提交《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3)。体检由海陵区住建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若出现未能提交《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差额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讨论决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5名,并在“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海陵区住建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在调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不能调动的情况,由海陵区住建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89006 0523-86332823(资格审核及考试组织)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6689070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

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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