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先生家住上海,因为工作原因,平时经常从浦东机场打出租车回家。然而,2023年4月14日下午,他照常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车刚启程不久,他就觉得不太对劲。
原来,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的行车路线,既偏离了付先生以往熟悉的常规路线,也与车内导航系统所规划的路径截然不同。按照导航指示,车辆应向左行驶,可司机王师傅却执意右转。付先生当即要求王师傅按照导航路线行驶,却被王师傅一口拒绝,并回怼道:“你不懂,我们天天走。”待抵达家中,付先生仔细比对,发现相较往常,发票上所显示的里程数及对应费用有明显增加。
当天晚上,付先生便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之后,经过该出租车所属的上海某出租车公司测试,发现当天确实多绕路行驶了1.5公里,于是出租车公司致电付先生,承认王师傅绕路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向付先生退赔20元。付先生不满赔偿方案,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费,并赔偿三倍打车费用648元。
出租车公司辩称,驾驶员王师傅虽有绕路情况,但该行为不构成欺诈,仅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向乘客补偿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