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客车?傻傻分不清楚? 人货?混装?危害大不可取! 安全!出行!要牢牢记清楚! 记不清楚 必定是要吃苦! 8月18日10时26分,一辆车牌号为苏MT8***的面包车驶进了民警的检查区域,接受检查的驾驶员朱某出示的行驶证表明该车类型为7座小型普通客车,正当民警按照检查流程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核查后,突然傻眼了,满是货物的车厢中竟然还“猫着”一名乘客,几块简单的硬纸板变成了座椅,没有一点安全保障。
经询问,驾驶员为图方便,载着两名亲属和搬家物品人货混装上路行驶,没想到被民警发现。民警随即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小型车辆如果载货属违法行为吗? 小型轿车一般用于载客,因此按规定,应把货物放到车身外部的行李架或内置的行李箱内。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面包车用于载客还是载货,要看行车证登记信息上的“使用信息”。如果用于载客,要看核载人数,一般核载人数是五人的面包车在车辆后部会有专门的载货区域,即面包车的“内置行李箱”;核载人数是七人的面包车一般是没有专门的载货区域的。 此外,面包车不允许擅自拆掉座椅用于载货,这种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按规定会被处罚。
泰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人货混装非常危险。
首先,货物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生刹车、加速、转弯等情况时,因货物没有固定,会引起货物磕碰和撞击,容易使车内人员受伤。其次,货物堆得太高,会遮挡后方的挡风玻璃,影响驾驶人的观察视线。此外,如果车辆超载行驶,会对车辆的行驶和制动产生影响。
为了自己和车内乘坐人员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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