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我们的靖江变得越发整齐美丽,但是走在街头,一些不文明及交通违法行为,却成为了不和谐的音符,如骑电动车逆行、不戴头盔、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车辆随意掉头或压线行驶…
近日,微靖江论坛上,就有车主曝光了一位电动车驾驶人的豪横违法行为!
从这位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我们看到:一男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身后载着一名手拿轮椅的女子,快速穿过马路。
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电动车一顿操作猛如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后座女子未戴头盔。
对此,有网友表示:也曾遇到过诸如此类电动车般豪横的行为。 @老伟:开车十几年,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车祸就是撞了个电瓶车,我绿灯直行,他从斑马线闯红灯鬼探头过来,还好速度不快,他手机被撞飞了,严重怀疑他还在玩手机,18岁的小伙子,不承认玩手机,他老子还蛮横得一逼。结果监控调出来无语了,求我让让步,让我认全责,我说没问题,你问交警,结果交警不肯。听说后来去医院排瘀血,还要赔我的车损。到现在还没结案,估计想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骑行,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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