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海陵生态环境局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海陵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荣获全区“绩效考核一等奖”四连冠、“十佳人民满意机关”、“改革创新一等奖”和首批“骏马奖”等殊荣。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踏上新征程,重点在“补齐生态短板、严守生态红线、转变发展方式、快查违法行为”四个方面寻求突破,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优异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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