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根据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1号)《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泰政办发〔2020〕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请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所有符合困境儿童六类条件的18周岁以下对象(含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二、申请方式
其本人、监护人或其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可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三、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
四、相关说明
1.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倍至2倍范围内的家庭(目前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1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父母所患重病,是指有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重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晚期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患者)、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尘肺、地中海贫血、克罗恩病、渐冻人病,且需要长期治疗。
3.儿童所患重病,是指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重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晚期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患者)、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尘肺、地中海贫血、克罗恩病、渐冻人病、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良性肿瘤。
4.联系方式(请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
靖城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0523-80291272
滨江新区办事处民政办 0523-84692836
城北园区民政办 0523-84875780
城南办事处民政办 13961072313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民政办 0523-84637069
东兴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4686291
孤山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4550895
季市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0236330
西来镇人民政府 民政办 0523-80161068
斜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0236598
马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4585023
生祠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13515166368
新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0523-84313399
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0523-89182612
靖江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