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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姜堰区的余某、张某夫妇1月26号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张某2月9号治愈出院,余某2月11号治愈出院。来自高港区的詹某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春节前从武汉回到家乡,1月29号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3号治愈出院。
靖江市民荣某有武汉旅居史,1月27号自感不适,当天被靖江市人民医院收治进行隔离治疗,2月12号治愈出院。 他们出院后,一直关注着疫情形势。日前,他们决定捐献血浆,为抗疫做点贡献。
其中,詹某、荣某是第二次捐献血浆,余某、张某是夫妇两人共同捐献血浆。
△詹某第一次捐献血浆时照片
△荣某第一次捐献血浆时照片
△张某捐献血浆
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明确规定,康复者血浆治疗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4名康复者中,除余某因不符合条件,其他3人共采集血浆10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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