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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 郝王庄镇 一农田里麦茬着火 武城消防救援大队 两辆消防车 前往执行紧急救火任务
当消防车行驶到 郝王庄镇郑郝路时 一辆白色私家车超过消防车 故意挡在消防车前面缓慢行驶 因对向车道不断有车辆驶来 消防车无法变道超车 消防员多次鸣笛、喊话 但该车司机置若罔闻 消防员只能拨打110求助
据武城县公安机关通报 这辆白色轿车超车后 持续压中线缓慢行驶约2公里 严重阻碍了消防车正常通行 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8.2亩麦茬被烧毁
目前,白车司机吴某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据武城县公安局调查 吴某自称别车原因是 “没听见,没听见喊话, 没听见(消防车)鸣笛, 想跟这(消防)车飙个车。”
警笛响起 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 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很可能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避让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将被处以扣分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至10日拘留。
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 请主动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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