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对辖区内57家企业(个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其中包含:食品流通39家、餐饮单位15家、生产单位3家)。品种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大类食品共28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如下:
一、泰州市大泗邻里中心旺旺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噻虫胺,mg/kg║0.48║≤0.20)。检验机构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噻虫胺,mg/kg║0.52║≤0.20)。检验机构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采购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噻虫胺,mg/kg║0.056║≤0.04)。检验机构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海陵区万家惠超市销售的五香花生米(烘烤类),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曲霉毒素B₁,µg/kg║185║≤20)。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五、海陵区十里街坊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腐霉利,mg/kg║0.34║≤0.2)。检验机构为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公示。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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