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4日起就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邮寄、网络和电话方式办理诉讼服务,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起诉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邮编214500)。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
4.在线调解。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微信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二、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办理诉讼事项及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本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将对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的人员数量进行控制,请来访人员予以配合,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尽量减少线下活动。
四、本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523-84993818)反映。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五、本院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或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以及拨打信访电话(0523-84993785)反映信访诉求。
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