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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泰兴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执行悬赏的车辆线索了,车辆在安徽宿州……”早上九时许,一个举报人的电话让泰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忙碌起来。
2019年12月9日,泰兴某公司与王某某因车辆租赁、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向原告支付车辆租金、购车款合计10万余元。但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2020年9月16日,申请执行人泰兴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未能履行法律义务,且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法院于2021年9月15日发出悬赏公告,执行悬赏仅7天,就接到举报人的举报电话。
虽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远在四百公里以外的安徽,但秉持“有线索必落实,有财产必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当即决定立即行动,跨省执行。考虑到异地执行可能会出现特殊情况,同时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指挥中心一方面安排精干力量立即动身前往安徽宿州,另一方面逐级上报中院、高院,对接协同执行的相关事项。为保证能够最短时间控制车辆,执行法官、法警和司机一行人午饭都没吃,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安徽宿州。然而,举报人的一个电话让执行法官心中焦虑起来。涉案车辆被人开走了,这会儿已经距离第一次发现的地方好几十公里了!难道被执行人发现了什么,还是正巧出门办事?幸运的是,热心的举报人始终跟着车辆,没有跟丢。经过五个多小时的长途奔袭后,执行人员终于抵达宿州,与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四名埇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早已整装待命,随时配合泰兴法院执行行动。这时,举报人也告诉了一个好消息,车子已经原路返回,到了原先停放的地方了!在兄弟法院干警的引导下,执行法官来到涉案车辆停放处。经核对,车辆确属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被查封车辆,但车主王某某不知去向,仅其亲戚在场。执行法官现场给被执行人王某某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直到接到了亲戚的电话,被执行人王某某才姗姗来迟。抵达现场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很是懊恼——没想到把车辆转移到外省,还是被法院查到了“蛛丝马迹”,逮了个正着!还想再挣扎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迫于两家法院的强大气势,不情不愿地将钥匙交给了执行法官。
“心之所向,无远弗届;志之所趋,无坚不入。”一个原本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执行悬赏、兄弟法院跨省联动得以成功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以及三级法院协调联动作战的强大战斗力,也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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