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多年的恋人再次见面,
是“执手相看泪眼,
竟无语凝噎”的情绪奔涌,
还是“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破镜重圆?
其实还有可能是
“路遇艰难,转嫁灾祸”的利己主义!
梅梅曾因犯罪被判缓刑,而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因在网上开设赌场“抽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担心自己缓刑期间再犯会被判处实刑,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想找朋友帮忙“顶包”。几次碰壁下来,她忽然想起了曾经谈过十几年恋爱的前男友老戴。
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分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此次,老戴忽然接到梅梅想要见面的电话,他又惊又喜,连忙整装赴约。没想到刚见面叙旧话还没说上几句,梅梅就直截了当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顶包”,遵纪守法的老戴听明白了梅梅的请求,心中不禁忐忑,担心因此去吃牢饭,但面对昔日恋人的苦苦哀求,他心软了。在详细了解梅梅涉案情况后,老戴在梅梅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了。同时梅梅又找了几个参赌人员到公安机关提供佐证,彻底坐实了老戴的“罪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梅梅利用老戴给公安机关布下了烟雾阵,但侦查人员最终还是拨开重重迷雾,查明了事实真相,梅梅机关算尽,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老好人老戴也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老戴顾念和梅梅的多年感情,不好意思拒绝对方的“顶包”请求,英雄救美不成,反倒搭上了自己。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热心助人值得提倡,但也应保持一个度,是非不分、违法犯罪的事万万做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来源 | 兴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