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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禁止燃放? 如何举报?
禁放区域外还有限制吗?
一起来了解
▽▽▽ 市禁放办表示 今年城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 禁放区域范围不变
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
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9类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 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 每天6时至22时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不过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八 燃放烟花爆竹 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此外 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 一些特殊的时段 全天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包括 中考、高考期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有人有违规燃放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 巡查人员将第一时间 赶到现场查证 确定主要违法行为人 依法劝导制止 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听劝导 依然我行我素违规燃放的 警方将第一时间 带至公安机关查证询问 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公安机关可依法传唤直至强制传唤 采取罚款直至拘留的手段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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