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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高新高港公安 又查处2起 违反疫情防控 相关规定案件 3月27日,周山河街区派出所民警在对凤凰街道宏祥养老院检查时发现,该养老院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仍有工作人员私自外出。 沈某某(女,60岁,泰州人)作为该养老院负责人,其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沈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3月25日,扬子江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辖区某宾馆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的刘某某(男,23岁,河南人,本地无住所)拒不服从管理,未向宾馆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私自外出。 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 特定人员应自觉实行 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对违反规定擅自外出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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