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变态的爱好,
他们潜伏在角落, 用实际行动一次次刷新无耻的下限...
7月27日13时许,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她在客车上被人用手机伸到裙子底下偷拍,后该男子跳窗逃跑。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经了解,受害人张女士于10时45分从南京乘坐客车至靖江,因为前一天晚上加班,乘车过程中张女士睡着了。
(网络配图) “我感觉有人在碰我的大腿,醒来后发现前座的一男子正拿着手机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我当时就质问他干什么?该男子打算将手机塞到裤子口袋里。”张女士说,怀疑自己被偷拍,她一把抢过对方手机进行查看时,发现手机正处于录制视频状态。随后,她在手机里找到了三四段自己裙底被偷拍的视频,“我当时就蒙了,头一次遇见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据张女士称,对方向她道歉,并愿意出2000元人民币私了,“我说我不接收,这件事必须要给个说法。谁知道客车行驶到了靖江市收费站快要拐弯的时候,对方竟然乘车速降低时把车窗打开,直接从车窗跳了下去。”张女士愤愤不平,手指着该男子之前坐的17号座。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信息,民警通过车站购票系统查找出嫌疑人张某的个人信息。14时许,民警在公所桥附近将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自己一直有偷拍女性私密部位的“爱好”,当天从南京来靖江出差,其上车后便注意到了穿着黑色连衣裙坐在后座睡觉的张女士,一时间头脑发热,心痒难忍,立便把手机伸到张女士的裙底下进行拍摄,当时只为了寻求一时刺激。
偷拍过程中手机不小心碰到了张女士的小腿处,这才惊醒了熟睡的张女士。面对张女士的大声质问与周边乘客投来的异样目光,心虚的张某准备将手机塞到裤袋,不料被张女士一把抓住,手机内刚拍摄的视频被一览无遗,张女士果断报了警,情急之下,张某苏直接将大巴车窗户打开,从正在行驶的大巴车上跳了下去。目前,张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偷拍者最终都会被警察蜀黍抓住,但让人痛心的是,类似的“裙底偷拍”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去年,浙江省余姚市公安民警抓获一名男子,该男子经常去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用藏在鞋里的针孔摄像头,偷拍女性裙底。由于针孔摄像头藏在黑色鞋内,十分隐蔽,被偷拍的女性丝毫没有察觉。在2个月的时间里,该男子先后拍摄不雅视频90余部。2019年6月14日,陕西西安,宋某在地铁中使用手机拍摄邻座女性大腿等部位,被网友曝光,事后迫于压力自首。2019年8月24日晚间,西南某高校法学院学生在图书馆偷拍一女生裙底,事后学校保卫科居然称“偷拍学生为贫困生,而且在考研,为了不影响他的前途,希望女生能够理解一下”,引发争议。后该男生被警方行拘。2019年6月5日,南京新街口地铁站一男子频频贴近女乘客,而且背包的方式十分奇怪,疑似在用手机偷拍,这一幕被机智的保洁阿姨发现,随即拍下并报警。当民警想要检查他的手机时,他一直拒不配合,多次想抢回手机,后来民警在他手机中发现,大量女性照片和视频,部分还涉及隐私部位。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对于这类偷拍满足禽兽私欲或者出售盈利的行为,小编表示强烈的谴责。对于不法的行为,呼吁对其严惩,我们必须让违法者知道违法的严重后果,才能遏制他们的不法行为。
最后也需要嘱咐女性学会保护自己,当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做。
大声呵斥 遇上“咸猪手”,害怕和隐忍是大忌,更不要有羞愧的心情,一定要大声呵斥,警告对方不可以胡乱作为,并让周围的人知道。
利用手边的东西进行自我防卫 如果随身携带防狼报警器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在没有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手肘、膝盖、高跟鞋、包包等自我防卫。
及时闪避 如身边有可疑人员靠近或尾随,女乘客要提高警惕,及时闪避,避免留下可乘之机;
及时报警 记下特征或者拍照留下影像记录后,向身边的人寻求帮助予以控制后及时报警,让“咸猪手”受到法律的严惩。控制后可以拨打110报警,或将他送往车站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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