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创新设立“1+4+2”项工作制度。
“1”是指2021年出台的《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联审联验制度》,以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为抓手,对防水设计、防水施工方案编审、防水材料质量检测、防水施工质量验收等关键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4”是指2022年制定的《场记牌式举牌验收制度》《防水工程量化打分验收制度》《防水工程施工样板引路制度》《防水工程实体检测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落细落实参建各方质量管控措施。场记牌式举牌验收制度是指防水验收时,参照电影拍摄“场记牌”模式,建设、监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在现场以防水工程为“场景”拍摄视频和照片,作为质量责任人确认防水工程合格的影像证明。防水工程量化打分验收制度是指参建单位对联审联验执行情况实施量化打分,质监员再随机复核防水工程实体质量及量化打分情况,进一步推进防水工程联审联验制度落实。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重点检测卷材接头剥离粘结强度、涂膜防水厚度等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工程验收。
“2”是指两项通知,从设计源头加强管控,有效降低渗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