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物业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典型案例(第一批)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物业行业管理职责,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我区结合信访反馈和工作实际,持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突出的问题小区,依法查处和整治了一批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现将5起处罚的典型案件和5起督促整改的案例公布如下: 处罚的典型案件有:1.XX公司泰州分公司服务的湖悦天境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二千元整; 2.XX公司服务的东润第一城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八千元整; 3.XX公司泰州分公司服务的业勤园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一万元整; 4.XX公司在服务碧桂园铂悦天境过程中,由无证人员代替未到场的维保人员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 5.XX公司在恒景国际花园小区公共收益公示及公共能耗费公示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以50元/个/月的上限标准,收取该小区业主汽车停放费20.26万元后,将本应从汽车停放费中列支的机动车车位照明费用,从其另外收取的公共能耗费中支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五千元整。 督促整改的典型案例有:1.云锦香都小区物业公司连续三年未公示小区公共能耗费使用情况的问题。处置情况:约谈物业负责人,要求将公共能耗费使用情况公示。处置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已将近三年的代收代缴公共能耗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及“泰优居”平台公示。 2.大华锦绣华城小区物业公司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经核查,该小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共有公共收益152811.82元,该小区物业未征询业主意见,直接将公共收益的30%(45843.55元)分成给物业公司。处置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将违法违规提取的公共收益返还给业主。经核实,已将45843.55元单独列账,并返还到专有账户。 3.世茂河滨小区原物业公司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问题。处置情况:约谈物业负责人,要求将移动公司的场地租赁费及广告公司的广告费返还给业主。经核查,该物业已将上述费用24745元交该小区业委会保管。 4.皇家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在2025年度代收代缴的公共能耗费中违规支出公共区域部分设备维修费用20219元。处置情况:会同市场监管局约谈该小区物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物业将违规使用的费用退回到专户,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5.盛和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在2025年度代收代缴的公共能耗费中违规支出物业办公用房水电费、宽带费等费用20400元,违规支出小区维修费用10311元。处置情况:会同市场监管局约谈该小区物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物业将违规使用的费用退回到专户,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backcolor=rgba(254, 254, 254, 0.6)]责任编辑:吕正安 [backcolor=rgba(254, 254, 254, 0.6)]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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