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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新区办事处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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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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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滨江新区办事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10人,男女各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滨江新区辖区内的村(居)民;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爱岗,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有志之士。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共分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试用、聘用9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至9月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领取并填写好《滨江新区办事处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称为《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临时办公点三楼组织人事科(中洲路绿城玉兰花园北门)。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者携带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

5.联系电话:0523-84692866


(二)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在笔试开考前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围绕滨江新区办事处区域村工作以及为民服务方面应知应会的时事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知识及基本技能等。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四)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其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有主动放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1.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五)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面试的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进一步资格审核,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目前没有单位但曾有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六)体检

按照拟聘用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公示

1.考生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项两部分组成,为考试成绩和加分项之和。

考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构成,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分别以40%、60%的权重测算计入考生考试成绩。

加分项如下:中共党员加1分,本科学历加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加1分和2分(不重复加分)。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3.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召开党工委会议,确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


(九)聘用

对新进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岗位的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如3年内未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终止劳动关系。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期间以及正式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办事处规定标准执行。

五、招考组织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部门:办事处纪工委

监督电话:0523-84692863

六、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滨江新区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


中共靖江市委滨江新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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