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近日通知,国庆假期,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跨省出行。
9月14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内容涉及从严落实校门管理、合理安排学校出入校、妥善做好国庆假期安排、严防境外输入风险、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制度等方面。
通知指出:
妥善做好国庆假期安排。高校应根据国家法定假日相关要求,组织好国庆放假工作。高校可结合秋季学期校历和教学安排,在充分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放假方案和明确放假时间。
国庆放假期间,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要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引导在校师生员工尽量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要求离校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开江苏,须向学校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按照国家关于国庆放假时间安排执行。
大部分假期缩短,也有高校依然放8天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女子学院、烟台大学放假1天;齐鲁工业大学的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2日,共两天;山东中医药大学的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排调整为10月1日至4日放假,共4天。
烟台职业学院、济南职业学院放假时间为8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关于“十一”假期能不能离校,此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表示:“十一”假期和周六、周日以及课后进出校门的管理是一样的。各个学校、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地作出安排。此外,王登峰表示,我们也不鼓励“一刀切”,但是每一项防控措施都要做到位。
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
假期你怎么安排?